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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01-20 |
1月12日,珠海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在珠海签署《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推动实现“三互”工作合作备忘录》。关检双方将在原有合作基础上,推动实现“信息互换、监管互认、执法互助”,进一步增强深化改革意识,健全联动配合机制,不断创新工作理念,优化工作模式。
在信息互换方面,双方将建立政策调整和业务管理信息相互通报机制、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共享监管信息、加强企业管理信息互换、相互通报业务和廉政风险信息、加大信息共享互换力度等,提高监管信息资源利用率,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。
在监管互认方面,双方将协同推进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、检验检疫直通放行、商品技术性信息交换互认等,通过加强执法联动,在货物检验、数(重)量鉴定、商品归类、原产地及估价等方面深入合作,提高监管效能。
在执法互助方面,将全面推进关检“三个一”通关模式、推进省级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和广东省内“单一窗口”建设,在打击走私、逃避检验检疫监管和查处进出口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开展合作,加强应对口岸突发事件的联系配合、加强“一机两屏”查验模式合作。
(苏海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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